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科研和成果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我会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研和成果推广项目验收评审会,现将验收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4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验收结果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浙江省生态环境科研和成果推广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71-87996892
通信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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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科研和成果推广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