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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我学会拟建立“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相关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主要作用

(一)为浙江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项目的技术论证和专家评审提供技术支持。

(二)为浙江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行业的发展、科技创新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三)参与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与修复专业的科技项目制订、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二、入库专家需具备的条件

(一)廉洁正直、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够做出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具有土壤、地下水、重金属、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地质勘查等专业背景及能力,具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和经验。

(四)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从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污染治理修复、修复工程监理、效果评估、土地利用管理等领域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 60周岁;针对有突出业绩的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五)熟悉国家和浙江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领域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熟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技术。

三、入库专家职责

(一)本人自愿,能严格遵守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家库管理规定,客观、公正地履行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职责。

(二)承诺遵守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有关专家评审活动的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参加评审、培训、考核等活动。

(三)评审项目受邀专家收到邀请后,应及时回复是否参加;一旦确认参加的,不得缺席、不得函审、不得找人代会;对技术评审中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漏参与评审中获知的涉密信息。

四、专家推荐程序

专家征集采取自愿申请和地方学会推荐的方式,推荐人数见附件1,并同时对部分有关单位进行定向征集。

拟申请入库的专家需填写《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表格可从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zjses.org.cn/下载。填写好的《推荐表》电子文本(WORD版)和含照片、经本人签名、并加盖在职单位公章以及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表,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个人研究成果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的纸版和电子扫描件(PDF版),由推荐单位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统一提交至我会。本轮专家征集与推荐工作于2019920日截止。

我会经汇总各单位推荐专家人选,依据专家库相关规定,经认真核实和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适时公布入库名单,名单将在我会官方网站及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示。我会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调整,对未遵守评审等工作纪律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撤出并取消其评审资格。

我会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邮政编码:310007

  箱:zjses12369@163.com

联系人:江柳惠  0571-87999879         周文强  0571-87996892

  真:0571-87995873

  件:1. 各地市环境学会联系方式与推荐专家数量要求
              
2.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推荐表》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201995